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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了借款本金未支付利息  能否继续主张利息?

2018-06-14 12:38:22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曹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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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了借款本金未支付利息  能否继续主张利息?

向他人借款后仅归还了部分本金,所欠借款未支付利息,出借人能否对已经偿还的借款继续主张要求支付利息?近日,泾县法院审结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董某归还原告章某借款本金53940元及所欠303940元借款的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标准计算。

2017年1月26日,董某向章某借款4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和生产的扩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于2017年6月25日到期,月利率为2%。同日,章某从银行汇出借款40万元至董某银行账户内,董某向章某出具借条一张。董某后来归还了借款96060元,尚欠借款本金303940元及约定的相应利息。因索款无着,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董某返还借款本金303940元及相应利息。诉讼中,董某分五次共归还了章某借款本金25万元,尚欠借款本金53940元,但全部借款303940元的相应利息并未支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利息是因本金而产生的利益即孳息,能够脱离本金而独立存在。诉讼中,董某虽归还了借款本金25万元,但所欠全部借款303940元均未支付利息,故董某仍应承担所欠全部借款303940元所需要支付的利息。由于双方合同所约定的月利率为2%未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幅度,董某应按照上述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向章某支付全部所欠借款303940元的利息。遂判决如上(文中系化名)。 

曹蜜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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