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法院 高效执结买卖合同案
近日,旌德法院执行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仅用六天将该案执结完毕。
汪某自2013年开始在旌德县某卫浴店陆续购买灯具、卫浴等用品,至2017年5月29日止,汪某尚欠旌德县某卫浴店货款25330元,旌德县某卫浴店经营者刘某多次催要无果,遂一纸诉状将汪某告上法院,经该案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汪某每月支付旌德县某卫浴店货款3000元至货款付清,刘某自愿放弃货款1533元,然而汪某仅在履行两个月后便不再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
6月6日,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向汪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执行法官又对其资金账户实施了网络查控,6月11日,得到旌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阳支行反馈汪某账户有可供扣划的资金,执行法官立即对其账户进行扣划,随即货款19330元连同执行费220元到账法院账户。
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六天,申请执行人只去法院两次,一次立案,一次领款,充分、有效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丁福银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