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网民hm0f749r反映:我们是振兴集团开发的 振兴共和城项目。 振兴共和城十五号楼, 当初在卖房的时候,承诺一楼作为公共娱乐区使用。 交付四五年以来,娱乐区内设备早就备好,但大门 一直紧锁,跟物业沟通无数次,一直不予理睬。最近得知一楼在装修,和物业询问后,才得知,以住房形式卖给了别人。说是振兴集团卖的,他们没有权利管,也管不了。 @振兴集团, 当初承诺的公共娱乐区的用途,能随便占用 、售卖吗??既然原先是公共配套,现在又售卖,是否涉嫌侵占业主公摊, 是否侵犯了我们业主的权利。 @六安住建委,能给个说法!! 同时,振兴共和城地面停车位,一直不开放,强制业主租用和购买地下停车位,既然地面停车位做购房的配套项目,为什么不开放使用。一直用圆墩堵着。说为了方便管理,那我们交物业费是干嘛的?那开发的时候,配套设计停车位是干嘛的?? 物业又有什么权利强行堵住小区的公众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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