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 日前,六安市环保局、裕安区环保局联合查处了一起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案件,涉案单位裕安区某复合肥生产企业被责令立即停止倾倒行为,恢复环境原貌,并处罚款3万元。
5月24日下午,裕安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巡查发现平桥乡境内河西四环与河西纵五交叉口地块堆放有大量不明固体废弃物。随后,市环保局、裕安区环保局赶至事发现场,经现场核查,废弃物约30吨左右,共有三种,外观分别呈黑色污泥状、白色结晶状、白灰色粉末状,现场无明显异味。当晚21时,在市、区环保部门指导下,用塑料薄膜对固体废物实施了覆盖与隔离,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组通过取样取证、拍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等方法记录现场情况;同时经过摸排,于当晚22时初步锁定现场废弃物来源为平桥乡一家关闭的复合肥生产企业。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比对了该企业厂区内和现场倾倒废物情况,进一步明确了该企业厂区内物料为倾倒废物来源。
在排查源头的同时,为尽快判定固体废物性质,在六安市环保局和环境监察支队指导下,裕安区环保局通过调取企业环评文件等资料,核对原辅材料性状与现场废弃物性状的一致性,初步认定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排除了危险废物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