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 为全面促进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日前,经六安市级总河长第二次会议审定同意,《六安市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市级考核办法》印发实施。
《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原则、考核内容和等次划分。按照统一协调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县区自评和市级考核相结合、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从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7个方面46个指标,对各县区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办法》要求,将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作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同时作为次年河湖管理、环境保护类项目资金安排的参考依据;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考核不合格的县区党委、政府要书面向市委、市政府说明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