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 “忠诚为民履职责公正司法敢担当”,9月18日,一起继承纠纷案原告周老太的儿子拿着锦旗和感谢信来到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代其母亲感谢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的辛勤付出,为他母亲讨回了公道。
原来,被告小玲和小芳系原告周老太的外孙女,周老太的女儿杜某年轻时因为工作繁忙,小玲、小芳小时候跟随外婆周老太生活,等到女儿杜某退休后,杜某本想接周老太到家养老,尽尽孝心,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没想到杜某先周老太而去。因为杜某的去世,其留下的遗产如何分割,法定继承人小玲、小芳、周老太三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周老太将小玲、小芳起诉至田家庵区法院,请求对杜某遗留下来的财产进行分割。
该案经法院审查认定被继承人杜某的遗产及其他费用有位于田家庵区国庆街道某小区房屋一套(已由小芳以189000元竞得)、银行存款余额9.8万余元、医疗费报销费用及利息近3.5万元、丧葬费及生活困难补助费1.8万余元,折合成人民币共34万余元。法官本想以和为贵化解此纠纷,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跟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与他们讲解其中的法理、情理,希望能够妥善、圆满的解决此案,但是小芳始终坚持,杜某生前已口头遗嘱将其遗产分给小玲和小芳,外婆周老太没有继承资格,但小芳并无确实有效的证据佐证。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杜某总财产扣除其生病期间小玲、小芳垫付的医药费、及其去世后的丧葬费,尚有22万余元待分配,按照原被告均等分配的原则,判决周老太、小玲、小芳均分得7.3万余元。
承办法官考虑到周老太已有90多岁高龄,行动不便且常年在外居住,故判决被继承人杜某名下银行账户相应余额归周老太所有,小玲和小芳分得其他财产。宣判后,小芳不服,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最终裁定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周老太拿着法院判决书到银行取款,由于开户人杜某已去世,银行告知周老太需要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才能领取。田家庵区法院执行局了解到申请人周老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急需用钱的现状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财产予以控制,及时将财产执行到位,并交到周老太手中。周老太领到钱后第一时间给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发来感谢短信,并让儿子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法官和书记员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原则、公正司法、依法判案。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田法 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