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 淮南一木器家具生产商赵某,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发放12万余元的工人工资,这时他没有想办法筹集资金或安抚工人情绪,而是更换手机号码逃往外地。8月31日上午,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18日,被告人赵某与淮南市某工艺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某签订三年租赁期限合同,租赁该公司场地及设备进行木器家具的生产销售,先后招聘薛某、张某等十二名工人制作木器家具。2016年4月9日,薛某、张某等十二名工人讨要工资,赵某谎称外出取钱给工人发放工资,后逃逸。截至2016年4月9日,赵某共拖欠上述十二名工人工资共计124081元。
2016年4月12日,薛某、张某等十二人到谢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案,反映被告人赵某拖欠工资,谢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4月18日、27日,先后两次向赵某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赵某未支付工人工资,直至2018年4月15日,被告人赵某在江苏省沐阳县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124081元,数额较大,经淮南市谢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李斌 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