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 近日,淮南市凤台经济开发区灯塔社区司法协理员来到经开区司法所,向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灯塔社区司法协理员咨询说:社区成员吴某小时候父母离异,自己的抚养权判给了父亲,后被父亲过继到亲戚家,父亲对自己没尽到抚养责任,认为自己是被父亲遗弃的。现在父亲年龄大了,要求自己赡养,自己应不应该承担赡养义务。
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予了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收养家庭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就可以视为收养关系成立。与此同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自然消除。所以在法律上,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可以不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当然,法律不禁止你自愿对生父母尽义务。如果收养家庭没有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则收养关系在法律上并没有被正式认可,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消除。因此从法律角度说,被遗弃的子女长大后应当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但与此同时,《婚姻法》第44条明确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因此,被遗弃的孩子也可以依法向所属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遗弃罪”要求法院追究亲生父母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刘学慧 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