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 “太感谢法官了,做梦也没有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真的是比彩票中奖还要高兴……”6月12日,当申请执行人王某从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5000元执行款时,激动落泪,连声感谢。至此,一起长达12年的执行积案,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还要从十几年前说起。王某和刘某、应某夫妻俩均系淮南某班线客运中巴车经营户,2005年12月5日晚19时许,王某与刘某、应某在车队开会期间因琐事产生口角,并发生厮打,王某面部、手部受伤,住院11天共花费医疗费3787.47元。期间,公安机关对纠纷双方也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2006年5月23日,谢家集区法院判决刘某、应某共同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共计4221.97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应某一直置之不理。
王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刘某离开淮南辗转多地打工,逃避执行。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应某则被法院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走出拘留所后,应某一夜之间也不见了踪影。
12年来,谢家集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从未放弃过对被执行人下落的查找。功夫不负有心人,6月5日,经前期摸排,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的儿子即将高考,应某在淮南某中学附近租房陪读。
“既然法院已经拘留过我了,那医药费我就不会再给了”,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后,应某仍理直气壮地狡辩,以各种理由推脱赖账,态度恶劣。
“法院的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要履行,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执行法官当即对应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如果不是为孩子前途考虑,法院现在就可以对你再次拘留!”此时的应某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等孩子考试一结束就将赔偿款5000元送至法院,王某也同意了应某的还款方案。
6月11日,应某来到谢家集区法院执行局如数履行了赔偿义务,第二天一早,执行法官就通知王某到法院领取了执行款,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李斌 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