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 2018年6月4日,淮南市凤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苏某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除此以外,苏某还就该保全申请购买一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这也是该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达成的首份保单。
2017年,因经营需要,被告王某夫妇多次向原告苏某借款周转,本金合计1950000元,并由被告淮南市某商贸公司提供担保,截至5月15日起诉时,利息达到316200元,苏某要求三被告立即归还本息共计2262600元。为防止被告在诉前、诉中转移、隐匿财产,原告苏某提出对被告淮南市某商贸公司价值2262600元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由于此案保全金额较大,申请人苏某个人担保能力有限,为避免申请人因错误保全带来的损失赔偿,也方便后续保全执行,承办法官建议苏某可以选择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由保险公司为其财产保全行为进行担保,从而降低申请人的保全风险。在该院法官的见证下,苏某与入驻该院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订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保单,并支付投保费用2206元。苏某感慨道,这份保险不仅能够避免自己产生额外损失,也等于是为自己维护合法权益投了一份保险。
凤台法院积极探索保险参与财产保全、执行悬赏、执行救助三项业务,自6月4日以来,该院共接到9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其中5起申请人购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保全金额累计345万余元。
王芳 陈雪 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