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 汇票超过承兑期近四年之久银行拒绝承兑,怎么办?5月28日,原告聊城市某汽车厂与被告淮南某商业银行票据纠纷一案,经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调解被告同意承兑汇票上载明的金额15万元给原告。
据了解,2014年的一次业务往来,聊城市某汽车厂取得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5万元的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14年10月22日。汇票到期后,该汽车厂的负责人却粗心大意将此张汇票忘到脑后,一直到今年五月份,汽车厂负责人无意中在抽屉里发现了这张汇票,便赶紧找到付款银行淮南某商业银行要求承兑,该银行以汇票超过承兑期近四年之久拒绝承兑,汽车厂无奈之下将该银行起诉至田家庵区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解。本案属于票据纠纷案件,虽然涉案汇票过了承兑期,不再具有票据权利,但是作为一张真实票据,其表面承载的货币金额并未消失,如果判决,那么被告或许还需要支付额外的利息并承担诉讼费。在向双方进行说理和分析诉讼风险后,被告同意为原告承兑涉案票据,仅用了半个小时,案件便在法官的主持下顺利审结。
陆彬 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