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 5月23日,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新桥法庭的姚庭长和刘法官“坐诊”炎刘街道居委会的法官工作室,在人民调解员与街道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下,成功调解了四名农名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及案件源头的承揽合同纠纷,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最大化。
2014年春天,家住寿县炎刘镇的曾某想建造新房,找到同镇的包工头李某进行承建。双方在协商好按房屋平方包工的价格之后,李某又将木工部分转包给黄某等四人。房屋建好后,李某陆续从房东曾某处收取房屋包工款项近5万元。后来曾某因为李某建造的房屋漏水、墙壁歪斜等疵瑕不愿支付余款3万元,并且多次要求李某修补均遭到李某的拒绝。而黄某等人向李某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24788元时,李某则称其收取的5万元是自己的工资款,黄某等人应向房东曾某索要劳动报酬为由,拒不支付黄某四人的劳动报酬。曾某一方坚称自己与黄某没有进行过用工协商,双方不存在直接劳动关系也不肯支付黄某等人的劳动报酬。两边均不认账,无奈下,黄某四人于2018年4月将李某及曾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在经过实地走访和勘验后,发现双方对房屋质量问题的分歧是案件的症结所在。在居委会的法官工作室中,黄某、李某、曾某三方均到场参与调解,一上午的时间里,法官为他们耐心细致的分析法律,入情入理的道明厉害关系,一旁的人民调解员和街道主任也迂回的利用乡规民约告诫李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房屋质量问题不该成为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理由,最后李某当场同意支付欠款。但矛盾根源并未就此化解,法官又趁热打铁的将欠薪案背后的承揽纠纷一并调解,最终确定由李某弥补曾某的部分房屋质量损失,曾某支付余下未付工程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姚望 刘芳 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