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 5月21日,淮南某公司主动联系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130余万元执行款。5月24日,申请人也如期收到了所有案件款。
原来,该公司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2015年6月,夏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申请人姚某借款100万元,该公司为夏某提供担保。但在借款到期后,夏某和该公司均未及时归还借款,姚某于2017年10月23日对该公司提起诉讼,2017年12月27日,田家庵区法院判令该公司偿还姚某本金利息合计130万余元。但在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姚某遂于2018年4月9日申请强制执行,田家庵区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并本着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平和解决案件纠纷工作目标,积极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在做当事人和解工作中,因该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和法定代表人居住地均不在淮南本地,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该公司法人联系,向其详细说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阐明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公布失信等将给其个人和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并向其释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告知其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实际的借款人追偿。经过该院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该公司于5月21日主动与田家庵区法院的执行法官联系,接受法官的建议,并于当日履行了全部义务。
让当事人满意也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每一个法官也应该拥有这样的工作态度,以积极奉献的精神做好每一次的执行工作,尽最大的可能做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为民,为构建诚信社会尽一份力。
徐子盼 曾琼 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