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 5月18日,两名“老赖”现身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带着二十余万元现金主动前来还清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欠款。大通法区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行动再显威力,有效维护了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1月3日经朋友介绍,王某某到淮南市一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购买英轩重工655型50装载机一台并签订一份《垫款还款协议书》,王某某支付了69212元首付款,机械销售公司垫付了24500元首付款。同日机械销售公司作为甲方,王某某作为乙方,刘某某作为担保人,由王某某向机械销售公司出具了一份金额为239160元的欠条。但王某某一直未向机械销售公司清偿欠款,机械销售公司遂诉至法院。2017年11月29日,大通区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王某某偿还原告欠款239160元,被告刘某某对被告王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4月26日,因王某某和刘某某迟迟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机械销售公司向大通法院申请执行。4月27日,执行员向两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随后通过“总对总”网络插空系统查询到两被执行人名下均有车辆和多个银行账户。5月9日,执行员向滁州市车辆管理所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车牌号为皖M60680号车辆和刘某某名下车牌号为皖MLA006号车辆,同时,冻结了二人的银行账户,告知二人如若再不履行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接踵而至,车辆被查封、账户也被冻结,还可能被拘留,眼看法院动了真格,王某某和刘某某再也坐不住了。王某某本想用自己名下车辆办理贷款,可现在车被查封无法办理,而刘某某是个生意人,平时生意上的资金流水往来频繁,如今账户被冻结,又上了失信“黑名单”,刘某某非常害怕诚信受损将对自己的生意造成不良影响,更怕自己的失信会影响家人的正常生活,不能因小失大。在法院执行措施的威慑下,二人主动联系了执行员提出会尽快还款,申请人也表示愿意主动放弃2万元。
5月18日中午,王某某和刘某某带着二十余万元现金来到法院,主动清偿了欠款219160元和执行费,换得了内心的安稳,还钱才是真的“保平安”。
陈慧珺 穆伟珍 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