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贫困户和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深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合肥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2018年度安排市本级特色种养业财政专项资金1.4亿元用于特色种养业脱贫工程。
合肥市还出台《合肥市特色种养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合农〔2018〕72号),明确资金使用及管理要求。文件要求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提升各县(市)特色种养业扶贫产业奖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贫困村、贫困户的特色种养业项目生产发展、贫困村主导产业及一村一品建设、产业带动典型培育、特色种养业产销对接、扶贫产业基地建设及生产救灾、贫困户特色种养业保险及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补助,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与特色种养业脱贫攻坚相关的工作。要求以县(市)为实施主体,整合市县资金,统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原则上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补助标准每户每年不高于5000元。
该专项资金创新性地采用“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整合市县资金,完成年度任务。任务清单包括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指各县(市)完成年度特色种养业产业脱贫相关工作指标(特色种养业扶贫到村、到户任务等),以本年度省农委下达绩效考核目标为标准,指导性任务指围绕年度工作任务开展的相关工作。充分赋予地方自主权,允许县(市)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调剂使用资金。市农委还将牵头市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逐步建立“大专项+任务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
目前我市各县(市)都对特色种养业扶持政策进行了调整修订,扩大了扶持范围、降低了扶持门槛、提高了扶持标准,让有条件、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尽可能地享受到政策支持。同时加大了特色种养业奖补资金投入,预计全市支持特色种养业奖补资金规模达到2.6亿多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特色种养业扶贫资金1.4亿元,各县市配套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