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徐越蔷)6月27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记者从报告中看到,今年1-5月,合肥市PM2.5浓度均值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4%;合肥市PM10浓度均值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空气质量优良率68.7%,同比上升19.4个百分点。“前五月PM10浓度均值同比下降幅度仅为3.3%,降幅偏小,存在升高风险。”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丁志松表示,截至2017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增至150多万辆,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升高,已成为重要污染源。去年发现“散乱污”企业1170家,今年又新发现“散乱污”企业542家。这既反映整治清理力度的加强,也暴露出合肥市“散乱污”企业存量还偏多。
据介绍,合肥今年将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2018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由增转降,2018年底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替代。下一步,将全面开展禁燃区散煤焚烧及煤场清理专项行动。完成现有循环流化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实现工地围挡、覆盖、冲洗、硬化、拆迁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另外,建成并联网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突出渣土车、货运车等中重型车辆检测治理,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全面深化建成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禁止露天烧烤,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