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了解到,合肥将清理规范全市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明确了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管检查职责,要求对转供电企业加强监管,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同时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布。对性质恶劣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根据规定,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对终端电力用户按政府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如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按平段价格)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总表和分表之间的电量损耗以及峰谷电价损益部分,按照“据实分摊”的原则,通过电量分摊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向工商业用户分摊与其无关的设施用电和费用。
同时,合肥将推行分表计量、电费公示。对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暂未一户一表改造的,转供电总表内各工商业用户、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和转供电主体办公用电等应分表计量,接受用户监督。
相关负责人介绍,转供电主体要按电网企业抄录总表的周期,张榜公布向电网缴纳电费凭证复印件(电费清单和发票)以及各用户的同期电量(含转供电主体办公用电量),分摊标准要在电价外单独列出、单独收取,并定期向全体用户公示。
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记者 沈娟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