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刚刚,合肥市疾控中心就百姓关注的长春长生公司疫苗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一、合肥市已全部停用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疫苗
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
目前合肥市已全部停用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疫苗,对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狂犬疫苗部分针次但尚未完成全程的接种者,按照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公开发布的信息以及国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可使用另外品牌的狂犬病疫苗按照原接种程序完成后续接种。
二、问题百白破疫苗并未流入合肥市
根据2017年11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信息: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我省未采购上述批次百白破疫苗。由于涉事疫苗属于一类疫苗,通过省级统一供应到市、县区疾控中心和预防接种门诊。合肥市经过仔细核查,证实出现问题的百白破疫苗并未流入合肥市。
三、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其他疫苗是否有问题?
国家对上市疫苗实施批签发制度,每一批疫苗上市前由国家药监局药检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上市。合肥市使用的其他疫苗均为国家检定合格疫苗。目前,也未接到国家、省有关其他疫苗存在问题的通报。合肥市所有的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前会严格审核疫苗的批签发检验报告和疫苗运输温度记录,保证疫苗接种安全有效,我们要对国家批签发检验合格上市的疫苗抱有信心,放心接种。
市场星报 掌中安徽 记者 马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