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囤菜发疫情财被刑拘”是一堂“普法课”

2022-04-21 09:51:10 来源:光明网   编辑:田双   
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于市场星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或者掌中安徽”,违者本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近日,男子高某非法租用他人食品经营营业执照在网络平台开店,大量囤积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并大幅抬高价格对外销售,累计销售175万余元,非法获利150余万元。目前,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上海静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囤积菜高价卖一时爽,被刑拘后悔迟泪两行。高某必将为自己的不义行为付出代价,但于很多人而言,非法经营罪是一个比较陌生的罪名,不似盗窃罪、抢劫罪那么熟悉。“囤菜发疫情财被刑拘”一案不失为一堂“普法课”,可以让更多人了解这一罪名,避免类似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从法律角度讲,高某囤菜倒卖涉及到两个违法行为。第一,非法租用他人的营业执照。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22条规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大量囤积青菜等食品并高价牟利。高某这一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这是他被刑拘的原因。在许多人的印象里,也许只知道非法销售香烟、食盐,经营非法出版物等构成非法经营罪。其实不然,按照《刑法》第225条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任何非法经营行为,都构成该罪。囤菜倒卖牟取暴利也不例外。

当然,也并不是任何囤菜并高价倒卖的行为都构成非法经营罪。只有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才属于犯罪。达不到量刑数额的话,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次囤菜的高某,非法经营数额175万余元,非法获利150余万元,显然已远超非法经营罪的起刑点。

其实,为了保证市场供应,防止囤积居奇,相关部门已经制定发布了《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提示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在开展“社区团购”时,应当根据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所以,任何违法囤积食品的行为都会得到处罚,高某“囤菜发疫情财被刑拘”不失是一堂极好的“普法课”。

分享到:

安徽财经网手机版

市场星报公众微信

市场星报微博

掌中安徽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