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濉溪县教育局发布通知,对2023-2024学年寒假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月 27 日开始放假,普通高中学校2月5日开始放假。义务教育阶段九年级和普通高中高三年级2月18 日正式上课,其余年级2月25 日返校报到,2月26 日正式上课。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落实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其他年级期末考试和评价,合理控制考试难度。要优化寒假作业设计,严控总量,适量布置体育、美术劳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作业。教育引导学生广泛阅读科学、艺术等优秀读物。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丰富生活体验,发挥实践教育意义。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和体育活动,注意用眼健康,适当进行户外锻炼,培养健康体魄。鼓励家长开展亲子活动,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多倾听、尊重孩子想法,建设良好家风。
通知强调,各学校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自习。进一步加强对学区内违法学科类培训机构常态化巡查,组织家长和学生签订不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承诺书,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组织、诱导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各种学科类补习培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和在学科类违法校外培训机构任教。
通知要求,要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及寒假期间值班护校工作。放假前、假期、开学前后,要结合实际,利用班会课、印发宣传材料、微信群、告家长书等多形式,向全体师生开展预防传染病、防滑防溺、出行安全、居家安全、消防安全、反诈防骗、饮食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提醒家长履行学生监护责任,确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健康、安全的假期。(彭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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