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7月25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近期该市物业纠纷审理、调解工作情况,并发布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中包括物业更换交接、捆绑收费、装饰装修监管、业主公共事务知情权、充电桩安装等矛盾纠纷。
案例一:物业公司拒绝撤场纠纷
2023年初,合肥市高新区某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不续聘原物业公司,授权业委会公开重新选聘物业公司。业委会通过第三方招标确定新的物业公司后,发函致原物业公司,要求按期撤离小区并做好交接工作。然而经多次沟通、协调,该原物业公司拒绝撤场。
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主动介入,约谈原物业公司,要求按照业主大会表决结果执行,配合做好新老物业交接。为推动平稳交接,管委会成立政法、建设、城市管理、公安以及属地社区中心为主的联合工作组。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对原物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信用处理,限制在本地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通过及时有效行政介入处理,控制了矛盾冲突,原物业公司完成了撤场交接工作。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撤出,发生治安事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公司不能以其他纠纷未解决为由拒不履行交接义务。
案例二:物业公司捆绑收取停车费与物业费纠纷
合肥市包河区某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物业公司存在将停车费与物业费捆绑收费行为。
包河区物业管理部门会同属地街道,在对情况核实基础上,约谈该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信用处理。物业公司对不当收费行为作出纠正。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催告其限期交纳;拒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物业企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改换门禁、设置道闸限制业主进入小区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
案例三:物业公司对装修行为履职不到位纠纷
合肥市新站区某商业办公业主投诉反映,区域内有违规装修、改装相关设施行为。经现场核实,该商业办公区域一业主,在未通过规划设计变更、也未按规定征求业主意见情况下,擅自在商业办公楼公共部位打孔安装排水管道。物业公司虽然与该业主签订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告知了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但在实际巡查中,对业主违规装修行为仅简单劝止,未明确要求整改,也未上报有关部门,存在日常监督履职不到位问题。
随后,新站区城管部门对业主违法装修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区物业管理部门对物业公司未依法履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信用处理,并在全区作出通报。
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装修活动中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的,物业公司应当书面告知有关要求和禁止性行为,对于违规装修的行为应当履行制止和报告义务。针对物业公司监督不力、不作为,未及时发现、制止、报告造成新增违法装修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实行“红黄牌”惩戒、并予以信用扣分。
案例四:葛某诉某小区业委会业主知情权纠纷
葛某系合肥市蜀山区某小区业主。2019年5月14日,该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任期为2019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并表决通过了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葛某要求小区业委会公布小区公共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所有决议及会议记录、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及使用情况,在与小区业委会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业主对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等事项具有知情权,故判决小区业委会在小区公告栏公布小区的公共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所有决议及会议记录、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及使用情况,并允许葛某复印、拍照。
案例五:姚某诉某物业公司协助安装充电桩纠纷
姚某系合肥某小区业主,购买了该小区地下产权车位。2020年11月,姚某购买一辆小型电动车,在与电力部门沟通安装充电桩事宜时,电力部门告知其安装充电桩需提供物业公司允许充电桩施工的证明材料。姚某为此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因遭物业公司拒绝,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对其购买的车位享有专有使用权,该权利包括在其停车位上停放新能源汽车并安装便于使用设施。姚某在符合施工和使用安全要求的条件下,要求物业公司协助其安装充电桩并提供允许施工的证明材料,物业公司应予以配合。故判决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为姚某出具允许在该小区车位安装充电桩施工的证明材料,并协助姚某安装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具有节约燃油能源,减少废气排放,保护环境等优点,符合我国倡导的“绿色、环保、节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随着新能源车辆的普及,充电桩安装纠纷也逐步增多,作为业主应当提供符合安装施工要求的基本资料,并对安装后的使用安全负主体责任。作为物业公司,应当响应国家大力支持和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导向,在加装业主确保或承诺物业安全的基础上,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配合、协助义务。 (记者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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