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锐为县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成忠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3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沈建国为肥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2月28日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祖胜为合肥市蜀山区财政局局长。
董雪松为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徐明的合肥市蜀山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王祖胜的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2月28日合肥市瑶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罗效民的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许海燕为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2月28日合肥市瑶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董明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杨联文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陆军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翟安宁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施建军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吴扬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瑜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王天利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孙方奎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施建军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翟安宁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夏毓萍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黄瑜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吴扬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宋旭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陈军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基奎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