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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可获安置补贴

2022-08-04 18:47:21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江亚萍   

安徽财经网讯:提供针对性服务和就业援助,给予一次性安置补贴……8月4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日前多部门联合制定《安徽省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暂行办法》,对成年孤儿安置工作进行部署。

据悉,《暂行办法》对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申办程序、资金发放、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安置对象为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年满18周岁的孤儿,对有能力进入社会工作和生活的成年孤儿,进行社会化安置;对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根据安排,民政部门将协调同级教育、公安、司法、财政等部门,对符合社会安置条件的成年孤儿,做好经费、就业、住房、社保等保障工作。在经费保障方面,由各市、县(市、区)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孤儿保障标准等因素,给予一次性安置补贴,安置经费用于补助安置对象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保险、租住房屋、购买生活必需品等费用。在就业方面,民政部门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根据孤儿意愿,提供针对性服务和就业援助。在住房方面,将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优先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为符合条件的城镇成年孤儿设立绿色通道,优先采取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方式实施住房保障。在社会保障方面,做好承包土地、林地或宅基地被征用的农村籍成年孤儿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并根据成年孤儿意愿帮助其参加社会保险。

同时,民政部门自成年孤儿社会安置之日起5年内,每年对安置对象至少开展1次适应社会生活状况评估。评估由儿童福利机构组织实施。对经评估确实无法融入社会生活的安置对象,儿童福利机构及时报告作出社会安置批复的民政部门,申请重新安置。(黄进嘉 记者 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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