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朱梦玲 曹开发)近日,广德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被告人许某某、潘某某非法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供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2021年8月—9月,被告人许某某、潘某某在刘某(已判决)的介绍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的银行账户出售给他人,为他人提供帮助。其中,被告人许某某出售3个银行账户,账户异常入账金额共计601万余元,许某某非法获利2000元。被告人潘某某出售7个银行账户,账户异常入账金额共计272万余元,潘某某非法获利5000元。案发后,被告人许某某、潘某某均主动投案,均主动赔偿上游犯罪被害人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许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根据被告人许某某、潘某某的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二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二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官提醒: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仅限本人合法使用,切勿因贪图小额报酬向他人出售。公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拒绝“高价收卡”诱惑,切莫因贪图小利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于市场星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或者掌中安徽”,违者本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热线电话:0551-62620110
举报电话:0551-64376913
举报邮箱:3598612204@qq.com
热线电话:0551-62620110
举报电话:0551-64376913
举报邮箱:359861220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