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吴文绮曹开发)近日,宁国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面对被告失联、文书送达受阻的困境,承办法官迎难而上,通过多方渠道辗转联系到被告,并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切实减轻企业诉讼负担。
2023年8月,某建材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一份干混砂浆产品供需合同,明确约定了供货、付款等双方权利义务。根据合同约定,供货结束后两个月内,某科技公司应支付总货款80%。2024年5月29日,某建材公司依约完成供货后,某科技公司仅支付货款20万元,剩余款项经某建材公司多次催要仍未结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建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950886.40元及相应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诉讼文书送达工作遭遇瓶颈。承办法官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联系方式、注册地址等信息开展送达工作,始终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邮寄送达的诉讼材料也被退回。
面对“送达难”的问题,承办法官没有简单采用公告送达了事,而是主动作为,积极寻求突破。一方面,与原告保持密切沟通,引导其通过其他商业渠道或合作关系寻找被告的有效联系方式;另一方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司法大数据“一张网”平台,全面检索被告关联案件信息,细致排查有效线索。经多维度细致排查,承办法官成功查询到被告在其他涉诉案件中的代理律师,随即积极沟通协调,委托律师代为转达诉讼事宜、搭建沟通桥梁。在代理律师的协助下,被告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表示自己并非恶意逃避诉讼,愿意积极应诉。至此,该案送达难题得以顺利破解。
庭审过程中,鉴于被告积极应诉的诚恳态度,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决定先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期间,双方对于剩余货款余额950886.4元均无争议,分歧焦点集中于违约金赔付事宜:被告主张合同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请求予以调整;原告则坚持违约金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计算,符合契约精神与法律规定,不应减免。
面对双方的分歧,承办法官立足法律规定与商事交易规则,向双方当事人精准释法明理,既详细解读买卖合同违约金相关司法认定标准,又结合商业诚信、企业长远发展、合作共赢等角度开展调解工作,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在法官的悉心促成下,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当庭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支付原告剩余货款950886.4元及违约金10万元,原告申请撤销对被告的保全措施。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从“人找不到、门进不去”到“高效调解、当庭解保”,宁国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以担当作为切实减轻企业诉累。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宁国法院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不断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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