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向群霞 李雯 程洪 曹开发) 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冯某受贿、贪污、串通投标一案,被告人冯某因犯受贿罪、贪污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对其犯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5年,被告人冯某在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镇长,区直单位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奖金拨付、经费保障、业务考核、贷款办证、组织人事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1.2万元。
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冯某担任乡镇党委书记、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安排政府专职驾驶员以虚构事由、虚开发票等方式,将其家庭旅游、私人宴请、个人食品、生活用品等费用在单位公账予以报销,侵吞公款共计32871.1元。
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冯某担任区直单位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在部分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接受投标人公司相关人员宴请,收受公司贿赂,以同意在招标文件中加入有利于相关公司的优势条款,授意他人在评标阶段给予其高分等方式,使相关公司顺利中标。
宣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71.2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列支出公款报销的方式,非法侵吞单位公共财产32871.1元,数额较大;在项目招标过程中,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串通投标罪。被告人冯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冯某长时间内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且索贿,从重处罚。鉴于其受贿罪、贪污罪可认定为自首,串通投标罪构成坦白,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冯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悔罪表现,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公诉机关调整后的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法治底线不容触碰。新征程上,宣州法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工程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在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为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不断贡献司法力量。法官提醒,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以案为鉴,时刻自重自省、慎独慎微,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为民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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