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刘聪佳 曹开发) “负气”离岗后泄露原任职企业核心商业秘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离职员工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近日,宁国市法院依法对辖区内一起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宁某最终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宁某曾是某食品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在职期间深度参与企业核心产品“MD鸡蛋片”的生产工艺与配方研发,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研发完成后,食品公司迅速投入生产,并持续创造经济利益。后宁某因自觉“不受重视”而心生不满,“负气”离开食品公司,后入职某材料公司。在材料公司工作期间,宁某将掌握的前食品公司的核心技术投入使用,指导某材料公司开展MD鸡蛋片的生产与销售。凭借宁某提供的成熟技术,某材料公司快速投产并抢占市场,导致某食品公司市场份额大幅流失,经济损失高达一千余万元。某食品公司发现侵权行为后,迅速启动维权程序,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的MD鸡蛋片生产工艺和配方属于食品公司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现实经济利益的核心商业秘密,宁某故意泄露并指导他人使用,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刑罚。
【法官提醒】
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受法律严格保护,离职员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得利用原任职企业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该案的宣判彰显了法院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同时也给员工和企业敲响警钟,在职场中个人诉求需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切勿因情绪冲动触碰法律红线;企业也需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完善保密制度与技术防护措施,从源头防范风险。
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于市场星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或者掌中安徽”,违者本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热线电话:0551-62620110
举报电话:0551-64376913
举报邮箱:3598612204@qq.com
热线电话:0551-62620110
举报电话:0551-64376913
举报邮箱:359861220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