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治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安全乱象,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压降事故发生率,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近日,休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县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定点严查、流动巡查、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群众平安出行路。
当前,电动三、四轮车已成为休宁县群众日常代步、接送孩子、短途载货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随之而来的无牌无证上路、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频发,给城乡道路通行带来诸多风险,各类交通安全问题突出。休宁县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张彬说道:“部分非标电动三四轮电动车,结构简单,防护性差,制动性能不足,驾驶人大多年龄偏大,未接受正规交通安全培训,安全意识薄弱,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影响城区及乡镇道路通行秩序,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此次整治对全县上路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开展全覆盖严查严管,重点查处车辆无牌无证、临时备案号牌超期上路、私自拼装改装,以及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礼让行人、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师傅你好,我们是休宁交警,我们在这里设置执行点,发现你驾驶电动三轮车过来,我们正好对你进行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感谢你的配合……”在城区主要路口整治现场,执勤民警对过往电动三、四轮车辆逐一排查核验,为车辆粘贴严禁违法载人警示标识。同时,在车辆集中停放区域开展定点普法宣传,面对面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引导车主规范出行。
休宁县居民宋文保说道:“驾驶三轮车、四轮车需要获取驾驶证、上正规牌照。现在路上车越来越多了,我们要更加重视交通安全。”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6年7月30日启动,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其中宣传劝导阶段截至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至2027年2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2027年2月16日起正式进入长效管理阶段,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休宁县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张彬表示:“下一步,休宁县交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不断加大路面管控和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保驾护航。”
(余项羽 周文娟)
热线电话:0551-62620110
举报电话:0551-64376913
举报邮箱:359861220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