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他们没有给我发工资为什么还来起诉我?”近日,年仅20岁的女孩小蝶(化名)通过云上法庭,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曹庵人民法庭陈良涛法官哭诉自己的遭遇。
高薪邀约入局 主播深陷合约桎梏
2026年初,刚走出校园的小蝶被某自媒体公司“时间自由、流量扶持、月入过万、打造网红”的宣传吸引下签订《演绎经纪合同》。入职后她才发现,公司并未兑现流量扶持承诺,反而实行严苛的全流程管控:每天强制开播满7小时,请假即扣薪资,直播脚本、发言话术均由公司统一制定,个人没有自主调整空间。 后续小蝶因身体不适提出离职时,公司随即依据经纪合同,以小蝶单方违约为由,索要包含化妆耗材、包装推广、流量投放、岗前培训等多项名目高达5万元的巨额违约金,涉世未深的小蝶就此陷入纠纷。
云上隔空庭审 穿透协议甄别用工本质
考虑到小蝶已远赴外地务工,异地应诉成本较高,为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依托线上平台开启“云上法庭”,完成一场跨越千里的在线调解。 庭审过程中,陈良涛法官并未局限于《演绎经纪合同》纸面约定的“平等合作关系”,通过分别谈话、复盘日常履行过程,查实核心事实:协议虽冠以经纪合作关系,但公司日常管理完全具备劳动关系典型从属性特征—划定直播时段、执行严格考勤制度、直播内容完全服从公司安排,日常工作需要完全听从管理安排。
释法明理解纷,为新业态劳动者“撑腰”
“合同不能变成‘卖身契’,企业更不能通过‘假合作’来规避用工主体责任。”在法官的耐心释法下,自媒体公司最终认识到了自身在用工模式上的法律风险,主动放弃了不合理的违约金诉讼请求,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小蝶得以顺利“脱身”。
法官普法: 新业态灵活就业,不等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留白,用工模式创新更不能成为规避劳动法义务的灰色地带。当下网络主播、即时配送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大量“名为合作、实为用工”的隐性劳动关系纠纷持续显现。在此提醒广大新业态从业者:签订合同切勿随意签署“空白模板”,务必逐条核对,明确用工性质,警惕“合作协议”背后劳动关系风险。日常工作中注意留存考勤、派单、沟通记录等证据,一旦遭遇不公待遇,要及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猛 赵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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