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记者 王珊珊 通讯员 周增) “由于你公司未按规定对违规停放车辆及时进行清理,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出行,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对你公司处以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近日,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依法对一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是包河区整治共享单车乱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之一。
据悉,早在今年3月份,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就发现,宿松路与汤泉路交口附近的绿地中心广场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尤为突出,大量违规车辆挤占人行道,不仅影响市民正常通行,也破坏了周边市容环境。随后反复督促企业落实运维责任。但直至5月份,该区域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改善,执法部门遂依法对相关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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