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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以案说险:擦亮双眼看合同,真实信息早知道

2026-07-22 10:01:36 来源:泰康人寿   

知情权是消费者做出理性决策的前提。金融机构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披露可能影响消费者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收益、掩饰风险的虚假宣传。

【典型案例】

消费者黄先生在互联网平台借款14500元,页面显著宣传“年利率6%”。黄先生粗略估算后签约,还款时才发现除利息外还包含1392元担保费和1111元服务费,实际综合年化成本超20%,而这两项费用仅隐藏在冗长电子合同的小字条款中,申请页面从未显著提示。

【权益解析】

该平台以“低息”为饵,故意隐瞒占大头的附加费用,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消费者享有知悉真实情况权利的规定,也违背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关于格式条款需“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义务。

【风险提示】

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提醒您:签约前务必逐条阅读合同,重点关注年化利率(综合成本)、担保费、服务费、违约金、提前还款条款等核心内容;不轻信“低至”“秒批”“零费用”等宣传话术;对不理解的专业术语,有权要求工作人员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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