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王珊珊)记者从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9月20日,安徽省直公积金正式落地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政策。至此,我省基本实现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政策全覆盖。各地因城施策,设置差异化提取额度、办理条件与频次,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范围,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
新政密集出台
9月20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的通知》,明确相关实施方案。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有自住住房,持有房屋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以上,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提取金额按不动产权证载建筑面积1000元/㎡标准一次性计算,每人限提一次,每个家庭仅限一套住房,合计提取上限为10万元。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文书、一类银行储蓄卡及不动产权证书。
9月18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和支付物业费的通知》,政策自9月20日起实施。缴存人家庭在芜湖持有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同时,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一套自住住房物业费。装修提取按住房建筑面积×1500元/㎡核算,最高20万元;若提供本地装修增值税发票,最高可提至30万元。多套房需依次办理,不可同步提取,同一住房再次申请需间隔满10年。
同时,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就装修提取政策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提取标准为建筑面积1000元/㎡,提取总额上限10万元。
各地标准因地制宜
在此之前,省内多个地市已先行试点装修提取业务,形成丰富实践。马鞍山在今年初率先推出装修提取,成为全省最早试点城市。淮北、宿州、淮南、滁州、黄山、阜阳、池州、宣城等地紧随其后,陆续开通装修提取业务,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差异化规则,将公积金使用场景从购房拓展至住房装修。
其中,马鞍山按建筑面积×2500元/㎡核算,凭不动产权证即可办理。淮北、宿州、淮南、池州、宣城执行2000元/㎡标准。滁州、阜阳、铜陵按1500元/㎡核算。黄山采取据实核算,最高不超建筑面积×2000元/㎡。各地明确,提取资金仅限房屋基础装修,家电、家具不在使用范围。部分地区简化材料,少数城市需提供合同、发票。
各地公积金中心提醒,办理前可通过皖事通、当地公积金官方公众号、政务大厅窗口或拨打12329热线,核验个人缴存状态、房屋资格及完整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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