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假期临近,节日消费、文旅出行市场即将迎来高峰。为持续优化节日消费环境,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明确各类经营主体价格经营规范,划定价格监管红线,全力守护群众节日消费安全。
严守明码标价红线,杜绝隐形收费乱象
告诫函明确,合肥所有商品销售、服务经营主体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秉持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全面落实价格管理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过程中的各类价格行为,主动维护平稳有序的节日市场价格秩序,杜绝各类违规涨价、价格乱象问题发生。
针对市场经营普遍规范,合肥市场监管部门明确硬性要求,所有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必须依法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格标识真实准确、清晰醒目、一目了然。严禁经营者在公示标价之外额外加价售卖商品、提供服务,严禁收取任何未提前公示标明的费用。
同时,针对线上经营模式,要求网络销售经营者通过店铺页面、商品详情页等渠道,以文字、图片等形式清晰公示价格信息,价格发生变动时需第一时间更新标价,杜绝标价滞后、虚实不符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线上线下同步规范价格公示行为。
聚焦重点领域,严控节日消费价格乱象
结合双节消费特点,本次告诫重点聚焦餐饮、住宿、文旅娱乐、旅游、停车等高频消费服务行业,以及月饼、大闸蟹等节日特色商品市场。
各类服务行业经营者需在门店醒目位置、线上销售平台全面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优惠规则、活动期限等详细信息,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优惠等价格欺诈行为,必须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单方面毁约、临时涨价。
针对月饼热销品类,市场监管部门重申遏制“天价”月饼相关规定,倡导盒装月饼单价不超过500元,严禁月饼过度包装、搭售贵重商品等违规行为。同时要求经营者妥善留存单价500元以上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留存期限不少于2年,以备监管部门核查。坚决整治先提价后打折、虚标原价等节日常见价格套路,净化节日商品消费市场。
明确处罚标准,强化监管震慑力度
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筑牢监管震慑防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被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大幅上涨且情节严重的,将面临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高额罚款。
监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消费过程中若遭遇价格欺诈、乱收费、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可妥善留存消费凭证、价格截图等证据,及时通过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共同守护公平公正、安心舒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记者 王玮伟)
热线电话:0551-62620110
举报电话:0551-64376913
举报邮箱:359861220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