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严把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关口;持续深化职称评审“盲评”改革; 优化企业人员职称评审……8月13日,记者获悉,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评审范围为: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皖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中央驻皖单位或国有企业、大型股份制企业在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通知》要求,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评价的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严把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关口,符合我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条件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等国家明确有准入考核要求的系列(专业),从原渠道参加职称评审,不得从职称“绿色通道”申报卫生系列职称。
持续深化职称评审“盲评”改革,评委盲抽,评委会组建单位在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督人员)监督下抽取专家评委,评审系统自动匹配、随机产生。材料盲审,评审系统自动分配评审材料。过程盲评,申报人员及其业绩材料关键信息将打码屏蔽,姓名以编号序列号代替。鼓励有条件的评委会组建单位探索实行职称评审全程录音录像。
依规开展异地确认,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经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在我省用于职称申报、岗位聘任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证书原件及相关批文材料、系统网查信息等,组建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对科研诚信、业绩水平综合评价后,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民营企业可比照执行,或自行确认其专业技术水平后,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在我省用于其他经济社会活动的,本着“谁使用、谁评价”原则,由用人单位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证书原件及相关批文材料、系统网查信息等开展核验。上述人员当年度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可线上办理异地职称确认。
优化企业人员职称评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劳动关系所在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可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各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兜底。全省各级评委会向评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开放,所有评委会组建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帮扶区域内民营企业建立职称账户,指导申报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记者 马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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