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7月21日,记者从省消保委获悉,2026年上半年安徽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625件,解决7173件,投诉解决率74.5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0万元。其中,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交通工具类投诉量居前五位。
质量问题投诉占三成
根据投诉性质,质量问题占34.06%,售后服务问题占26.05%,合同问题占9.91%,虚假宣传问题占9.1%,价格问题占8.57%,安全问题占6.2%,其他问题占2.18%,计量问题占1.85%,假冒问题占1.62%,人格权益问题占0.46%。与上个统计周期相比,质量,合同,价格问题投诉比重上升,售后服务,虚假宣传,假冒问题投诉比重下降。
在所有投诉中,商品类投诉为6057件,占总投诉量的62.93%,与上个统计周期相比,比重下降2.31个百分点;服务类投诉为3318件,占总投诉量的34.47%,比重上升2.45个百分点;其他类投诉为250件,占总投诉数量的2.6%。
根据当前统计周期内商品大类投诉数据,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交通工具类投诉量居前五位。与上个统计周期相比,食品类,交通工具类,烟、酒和饮料类投诉量比重上升,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服装鞋帽类投诉量比重下降。
线下无理由退货维权成功
分析中,预付费不公平格式条款、线下无理由退货、伪装身份引流等热点问题也被提到。近年来,多部门协同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活动,遵循“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倡导线下商家参与。然而,部分商家门店公示承诺不透明、告知不到位,或设置不合理退货门槛,故意模糊退货时限及起算节点,甚至做出承诺后拒不履约,导致消费纠纷频发。
2026年月4月,蒙城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其在蒙城县某商店以807元购买一双鞋子,当天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货退款被拒,遂投诉。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商家负责人。经调解,商家同意退款。
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持续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各地市场监管局、消保委通过发放统一承诺标识、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商圈集中动员等方式,引导经营者主动作出退货承诺。经营者一旦以店内公示、书面告知等形式对外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该承诺即对经营者具有约束力,应当全面、及时履行。消费者在购物前应主动询问门店是否参加承诺,留存好购物小票、支付凭证等交易证据。申请无理由退货时,应尽量保留商品原外包装、配件、说明书及配套赠品,仅做必要查验,避免造成人为损坏而影响商家二次销售。
(记者 王玮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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