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嘉兴市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通知称,禁止所有在其市场经营的商户及配偶、子女、父母等关联人,赴新开业的滁州水果市场经营,违者立即清退且不予退还任何费用,引发行业内一片哗然。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作为首家关注此事的媒体,于5月24日率先独家发布报道,揭开了这起闹剧的“面纱”。5月25日,记者实地探访滁州水果市场,致电嘉兴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情况、跟进了解,发出追踪报道。最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于5月25日晚间发布情况说明,涉事公司也于同日宣布收回“禁令”。
闹剧虽然已经落幕,但此次事件背后暴露出的深层问题值得深思。
嘉兴市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开声明,试图用所谓“流程失误”“用词不当”掩盖其涉嫌违法的本质。“流程失误”不是违法行为的“挡箭牌”,该公司发布“禁令”的核心问题不是表述是否严谨,而是其内容本身违反《民法典》赋予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公平竞争的强制性规定。
即便有部分商户因市场竞争产生焦虑,也不是剥夺其他商户自由选择的理由。涉事公司将自身面临的经营压力转移到全体商户上,用“清退且不退费”的手段逼迫商户站队,实际上是把公共市场变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真正维护商户利益,应该是通过提升市场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来增强竞争力,而不是靠封杀竞争对手、限制商户自由来维持垄断红利。
如果不是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的持续报道,如果不是舆论的广泛关注,这份“禁令”恐怕现在仍在执行,滁州水果市场的数十家商户仍将在胁迫下无法正常经营。
长三角一体化作为国家战略,其核心要义,是实现商品、要素、人员的自由流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大市场。而涉事公司的行为,恰恰是在人为割裂区域市场,设置跨省流通壁垒,与国家战略背道而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仅要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更要警惕个别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形成的“土围子”。这种由企业主导的垄断行为,往往更隐蔽、更具破坏性,它会扼杀市场活力,阻碍创新发展,最终损害的是广大消费者和全体经营者的根本利益。
涉事公司收回“禁令”、公开道歉,只是事件解决的第一步。嘉兴市市场监管部门不能止于约谈整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对涉事公司的行为进行全面深入调查,依法做出处理,给受损商户和社会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同时,长三角各地的市场主体都应当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时代潮流下,任何试图靠封杀、垄断来维持优势的行为,最终都将被淘汰。只有打破壁垒、开放合作、公平竞争,才能真正实现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才能让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活力充分迸发。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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