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3月27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进一步丰富完善我省献血工作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办法》规定,设立本省无偿献血宣传月,明确每年十二月份为我省无偿献血宣传月,集中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办法》优化献血激励政策。聚焦献血者权益保障,丰富献血激励措施,提升公众献血的参与度。明确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者、献血志愿服务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三免”政策;鼓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无偿献血的鼓励措施。
明确血站、献血者所在单位可以向献血者发放适当补贴,血站可以为献血者购买保险。优化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政策,扩大减免对象范围、简化费用减免程序,同时明确在保障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症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献血者优先用血。《办法》建立用血应急保障机制。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的应急用血需求,新增用血应急保障条款,完善用血应急保障体系。
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并建立预警机制,统筹血液应急检测、储备、供应、调配等工作;同时明确发生紧急情况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职责,确保突发情况下临床用血的及时、安全、有效供应,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在加强信息共享与保护方面,《办法》明确,完善本省血液信息管理系统,依法推进献血、采血、供血、用血等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血液管理精细化、智能化。要求血站、医疗机构等应当依法保护血液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安全,强化献血信息保护。(记者 徐越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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