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于2025年底发布的《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已于1月29日完成向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表示,支付物业费和城市更新住房改造今后都将被纳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根据《意见稿》,缴存职工用于支付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物业费,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4200元,可多次提取,每个月不超过一次,每次提取及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提取限额。
与此同时,缴存职工用于支付列入合肥市老旧小区改造或城镇危险住房改造计划的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共用部位维修以及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后的个人分摊费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的个人分摊费用。
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缴存职工应提供: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文书;房产信息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大数据核查为准,如系统未核查到房产信息的,应另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一类银行储蓄卡。
城市更新住房改造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意见稿》,此类提取申请须在危旧房更新改造两年内(以实际支付的个人分摊费用票据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的,在电梯竣工验收使用后两年内(以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
在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缴存职工应提供: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文书、亲属关系证明;房屋不动产权证、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或共用部位维修的协议(方案)、个人支付费用票据;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的,申请时应完成电梯竣工验收,申请提取时应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资金筹措方案(附每户分摊金额)、电梯使用登记证书、个人支付费用票据;一类银行储蓄卡。 (记者 唐朝)
热线电话:0551-62620110
举报电话:0551-64376913
举报邮箱:359861220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