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住建厅等6部门就全面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印发专项通知,着力构建农房用地、规划、审批、建设、使用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建立农房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通知强调,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是实施城乡安居工程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需提升站位,强化系统观念与底线思维,加快完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农房安全定期“体检”制度,实现对农房质量安全的全过程闭环监管。
通知要求,常态化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农户自查、村镇巡查、县级核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重点聚焦用作经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及位于地质灾害风险区等关键农房。对排查或鉴定出的C、D级危房,及时督促采取拆除、重建、加固等措施整治,坚决落实“危房不住人”。同时,严格用作经营的农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将C、D级危房作为经营场所的,不予办理相关证照或要求暂停经营。
在新建农房方面,通知强化规划管控,要求选址尽量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地段,严格控制切坡建房。规范设计施工,推广使用省级和美乡村农房设计图集,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与管理,引导农民“按图建造”。优化审批管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指导乡镇依法开展联审联办,并在审批时同步提供设计图集与工匠名录。省数据资源局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宅基地审批管理“一件事”高效办理。此外,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做到应保尽保,并鼓励同步实施农房节能与品质提升。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开展农房质量安全教育,提升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与责任意识,激发农民依法依规改善住房的主动性,推动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以农房本质安全护航全省高质量发展。 (记者 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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