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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为被执行人 因案施策巧结两案

2025-11-13 16:02:25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曹开发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阮洋 曹开发)近日,广德市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了两起互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的圆满化解,既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矛盾升级,实现案结事了。

2021年8月,潘某与广德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为30万元,剩余70万元房款由潘某向某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房地产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潘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2024年3月,某银行扣划房地产公司保证金78万元用于归还潘某的贷款本息及违约金。因此,房地产公司将潘某诉至广德法院。2024年11月,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由潘某配合房地产公司撤销合同备案,并赔偿房地产公司各项损失及利息合计12万元,房地产公司返还潘某首付款30万元。判决生效后,潘某一直未履行义务。2025年7月,房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了潘某。潘某表示,之所以未向房地产公司支付12万元是担心自己付款后,房地产公司应返还的30万首付款无法兑现。了解当事人的顾虑后,执行干警适时调整执行思路,建议潘某也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2025年8月,潘某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对房地产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房地产公司在广德的项目均已竣工,目前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但其拒绝配合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就在执行干警对案件一筹莫展之际,一个新线索出现了。据了解,房地产公司在某银行存在资金监管账户。执行干警通过向住建局发函查询,找到房地产公司名下的监管账户,并且监管账户里的资金足够支付案件款项。但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执行干警遂积极与住建局、房管局、劳动监察大队、银行等各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就问题的解决达成共识。11月4日,法院依法将房地产公司名下监管账户中30万元退还给潘某,同时扣除潘某应履行的12万元。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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