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官方网站
全国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
www.ahcaijing.com
您的位置: 首页 > 地市 > 宣城 > 正文

3500只鸡苗染病批量死亡,育种公司、饲养方按过错比例担责

2025-10-30 16:56:42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曹开发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朱小勇 王丽娜 曹开发)养殖户从育种公司购买鸡苗,饲养两个月后其中3500只鸡因病毒感染批量死亡,养殖户与育种公司就鸡苗死亡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承担争执不下。近日,宣城市宣州区法院审理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综合分析育种公司未按规定给鸡苗注射疫苗及养殖户饲养环境是否达标等可能导致鸡苗染病的多方面原因,依法判定育种公司对养殖户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养殖户自行承担损失的70%责任。

2023年11月16日,邓某、付某向某育种公司购买10800只皖南黄品种肉鸡苗并支付鸡苗款共计19440元。同日育种公司将鸡苗运送至付某处进行养殖。2024年3月23日,该批鸡苗出现不明原因陆续发病共计3500只鸡批量死亡。付某将其中部分死鸡视频发给邓某,邓某将该视频转发给某育种公司销售代表方某。2024年4月22日,方某安排董某前去付某鸡场查看,董某以公鸡能健康出栏、鸡群中大部分采料饮水正常,个别有精神不足的鸡等初步判断鸡死亡跟马立克病关系不大。随后其又解剖了10多只鸡,只是看到轻微的气囊不好(有呼吸道类病)还有球虫病,当时没有看到疑似马立克病的鸡,遂表示鸡批量染病并非马利克病。经邓某、付某要求,方某与董某于2024年4月23日再次来到付某鸡场,付某提前准备12只鸡,当时解剖后邓某他们认为其中三只疑似马力克病。经协商,双方同意各自取样三份送到权威部门检测。2024年4月24日,某生物公司接收邓某提交的样品(鸡组织)并出具检测报告一份,检验项目之二为:马立克病毒核酸阳性2份,阴性1份。2024年4月27日,邓某将马立克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通过微信发给方某。方某以其送检的另三份样本病理切片需要检验时间等待为由,但最终未出具检测结果。2024年5月9日邓某将其养殖收入明细发给方某,并注明共计3500只鸡因马立克氏病毒感染死亡,后双方就养殖损失问题协商未果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对鸡苗销售事实均无异议,双方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本案争议焦点是:一是邓某、付某养殖的肉鸡死亡是不是马立克氏病毒导致?二是邓某、付某肉鸡死亡导致的损失如何计算?三是某育种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对于焦点一,2024年4月23号,经双方协商,邓某、付某及某育种公司人员将付某提供的鸡各自取样三份送到权威部门检测。次日,山东某生物公司对邓某提交的样品出具检测报告显示:马立克病毒核酸阳性2份,阴性1份。某育种公司亦取样三份,但最终未出具检测结果。庭审中某育种公司称因机器故障未检测,即使其辩称属实,但也未再重新取样检测,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法律规定,某育种公司在当地出售动物应当向当地动物检疫部门申报检疫并取得检疫证明。 其辩称无需向检疫的意见未提供证据证明,法院不予采信。董某也非专业鉴定人员,其仅凭目测对鸡群是否患有马立克病的诊断不具有证明效力。综上,根据证据优势和高度盖然性原则,法院推定邓某、付某养殖的肉鸡因患马力克病死亡。

对于焦点二,虽然邓某提交的视频及照片无法准确反映死亡肉鸡的只数。但从邓某与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可知,邓某将死亡3500只肉鸡的事实书面告知了方某,方某未提出异议,可以推定因马立克氏病死亡的肉鸡为3500只。针对邓某与某育种公司关于邓某养殖的肉鸡单只平均重量意见不同,法院结合邓某、付某2024年3月两次出售肉鸡的平均单只数量以及某育种公司的评估基准等,推定每只肉鸡平均重量为3斤。根据法院委托某评估公司关于该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每斤肉鸡批发价格为14.56元。故邓某、付某损失为152880元(3500只×3斤×14.56元)。对于焦点三,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按照马立克氏病发病的特性,没有特效药物治疗,疫苗免疫是预防该病的最有效手段。行业免疫的规则性作法是在鸡苗出壳后1日内注射免疫疫苗。因此,某育种公司应当提供为鸡苗进行免疫接种的证明材料。现某育种公司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事实,故某育种公司对邓某、付某的损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由于马立克氏病免疫疫苗接种注射也存在失败的可能性,再加上该病的特性决定了鸡苗接种注射疫苗后的一段时间内仍然存在感染的概率,而且马立克氏病病毒对外界的抵抗力强,室温下在鸡粪便和垫料中可存活4周之久,传染性大,一般情况下在鸡群中广泛存在。因此付某饲养环境对喂养的鸡苗感染马立克氏病毒也起了直接作用。综上,法院认定双方当事人对于涉案的肉鸡感染马立克氏病毒均有责任,特别是在饲养过程中对于付某饲养环境条件的要求显得更为重要,所以对邓某、付某的损失,法院判决由邓某、付某自己负担70%,某育种公司赔偿30%,即47214元。案件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

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于市场星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或者掌中安徽”,违者本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热线电话:0551-62620110
举报电话:0551-64376913
举报邮箱:3598612204@qq.com
分享到:

安徽财经网手机版

市场星报公众微信

市场星报微博

掌中安徽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