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王兆祥 王丽娜 曹开发)“感谢法院同意我自行处置房产,有幸卖了一个略高于市场均价的好价格,这样就能多还点借款了。”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创新使用“法院监管+自行处置”的财产处置方式,高效促使被执行人陈某名下一处房产得以妥善处置,买受人当场将65万元购房款打至法院账户,两名申请人的权益得以快速兑现,不仅缩短了财产处置周期,提升了执行效率,而且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获得了被执行人陈某及两名申请人三方的一致好评。
陷困局,经营不善致债台高筑
2016年1月某再生资源公司因购买原材料需要向某商业银行借款200万元,同年4月,某材料公司向某银行借款93万元,并约定了利息计算方式和还款期限,上述两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等四人对上述两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还款日期届满,陈某等人分别向两银行归还了部分借款,此后便以公司经营不善债台高筑等理由拖延还款。多次催要无果后,两银行遂陆续将某再生资源公司、某材料公司及陈某等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某再生资源公司归还某商业银行36万余元本金及利息,某材料公司归还某银行借款87万余元及利息,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等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法院判决生效后,上述两公司及陈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还款义务,某商业银行、某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鉴于两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执行干警决定将两案件合并执行。期间,迫于法院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压力,陈某偿还了拖欠某商业银行的全部本金,尚欠某商业银行的剩余利息及某银行的本金87万余元及利息迟迟未履行。
破僵局,“自行售卖”获三方共赢
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司法查控查询陈某等人财产,发现陈某名下有一处房产可供执行,遂告知陈某将对该房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陈某表示其并非恶意拖欠不还,而是因为目前公司已倒闭,根本无力一次性偿还拖欠两位申请人的全部借款本息,并请求法院允许其自行售卖其房产,以期获得更高的成交价格。执行干警综合参考网络询价结果以及近期该小区法拍房的实际成交均价,经分析研判,认为若案涉房产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处置不仅耗时长,而且扣除相关税费后,所得价款距离两起案件的执行标的差距较大。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讨论,执行法官决定赋予陈某自行处置房产的机会。在逐一征询两位申请人意见并获得各方一致同意后,执行法官给予陈某两个月期限,准许其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价格自行处置房产,并明确要求处置过程应在法院、申请人、相关利益关系人共同监督下进行,且售房款必须由法院进行监管控制。在陈某成功联系到买受人后,执行干警立即组织两位申请人、被执行人以及买受人就债务履行和款项分配进行多轮协商,最终达成先行偿还某银行70万元本金、某商业银行5万元利息,余款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2025年8月4日,买受人将售房款65万元打至法院账户,被执行人另行筹措10万元也汇至法院账户,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成功兑现。
两起棘手纠纷的一次性妥善化解,是“法院监管+自行处置”被执行财产处置模式的成功实践,充分展现了司法创新在解决复杂问题中的重要作用,这种模式不仅有效避免了因强制执行而产生的矛盾冲突,还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房产的市场价值,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宣州法院将持续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根据复杂多变的执行情况,创新执行方式,丰富执行举措持,用活用好财产处置机制,依法有效促成财产顺利妥善变现,积极探索保障当事人权益、提升执行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多方共赢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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