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切实压实家庭监护与属地管理责任,黄山区新华乡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主力军作用,于7月份深入开展“拒绝‘孤泳者’ 法护少年行”防溺水系列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学法、入户预警、校园宣教”三位一体模式,精准投送法律知识与安全技能至未成年人及家庭,全力织密筑牢暑期安全防护网。
集中学法:拧紧监护“责任阀”
赐田村“法律明白人”组织50余名学生及家长,开展专题学法活动。宣讲人员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孤泳者”溺水典型惨痛案例,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第22条(保障未成年人安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8条(监护人责任),鲜明指出监护人依法承担的安全监管法律责任,警示“放任野泳=监护失责”。活动现场发放《防溺水宣传册》,重点明确家长“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的法定监护义务,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入户宣传:靶向送达“预警令”
曹村村“法律明白人”深入学生家庭,开展“点对点”精准预警。他们携带精心制作的“防溺水安全明白卡”,结合近年热点的真实事故案例,面对面向学生和家长讲解水域隐患分布,直观揭示危险所在。同时,逐户发放图文并茂的防溺水安全知识卡片,详细讲解自救互救常识、识别危险水域标志以及遇险呼救的正确方法,确保安全提醒“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将风险预警精准送达监护末端。
进校宣教:播种安全“法治苗”
董家湾村“法律明白人”走进新华乡幼儿园,针对学龄前儿童认知特点,开展寓教于乐的安全宣教活动。宣讲员运用生动形象的图片,向孩子们传授“六不两会”核心知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活动注重互动体验,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的“法治种子”和安全意识深植于幼小心灵,为孩子们筑起一道认知上的安全防线。
通过系列活动的扎实开展,新华乡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强化了家庭监护责任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守护青少年暑期安全的良好法治氛围。(柴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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