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遏制校园欺凌现象。5月28日,宿松县柳溪初中实施“党建+安全教育”工程,邀请专业律师到校开展了一场针对性强、内容丰富的普法讲座。
讲座伊始,周律师以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为切入点,结合近年来本地及国内发生的典型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深入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及严重后果。律师指出,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认知和判断能力相对不足,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校园欺凌法律普及环节,律师详细解读了与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律师介绍,若欺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比如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当校园欺凌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时,如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侮辱罪等,将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学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需建立防控校园欺凌的工作制度,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应根据欺凌行为性质和程度,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校园欺凌若构成严重不良行为,如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等,会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处理。
律师还通过具体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在民事、行政、刑事层面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比如在民事层面,欺凌行为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等权益,需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责任;行政层面,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刑事层面,达到一定年龄且实施严重霸凌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律师特别强调了强制报告制度,学校等机构发现校园欺凌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
在互动交流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就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以及对校园欺凌的疑问向律师请教,律师一一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此次法律普及活动,让柳溪初中的同学们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增强了他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此类法制教育活动,携手社会各界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徐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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