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砀山县官庄坝镇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开展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治理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官庄坝镇高度重视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镇执法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等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打好电动三四轮车治理攻坚战。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为提高群众对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官庄坝镇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线上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发布电动三四轮车治理政策法规、安全知识以及典型事故案例视频,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线下,组织镇村干部、志愿者、人大代表深入各村(社区)、学校、企业、集市等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面对面为群众讲解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非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加强源头管控,规范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所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电动三四轮车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全镇范围内的销售门店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销售门店是否存在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拼装或改装电动三四轮车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商家立即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流入市场。同时,加强对车辆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集中整治,严查违法行为,由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镇执法队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镇域内主要道路、学校周边、集市等重点区域和路段,开展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驾驶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现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解违法行为的危害。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为防止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反弹,官庄坝镇注重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保持对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作用,加强对村(社区)内道路的巡查劝导,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周边乡镇的沟通协作,建立区域联动治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的实施,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官庄坝镇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巩固治理成果,不断提升镇域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李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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