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日前联合出台新政,开展退役军人创业贷,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金融服务质效,更好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砀山监管支局会同砀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迅速行动,召集砀山农商银行、工商银行砀山支行、农业银行砀山支行等8家银行机构,积极出台退役军人创业贷优惠政策,开发支持退役军人创业的专属信贷产品,开辟退役军人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缩短审批时间,提升服务效能,努力满足支持对象融资需求。
根据支持对象实际情况和用款需求,充分运用退役军人获得的军功荣誉表彰等信息,在客户准入、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倾斜,不断优化信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据悉,此次退役军人创业贷的支持对象包括个人创业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贷担保类型有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砀山监管支局工作人员付正介绍,对于退役军人,我们做的一些政策性倾斜,一般贷款我们是3年期,整个贷款的最高额度是500万,对于获得军功荣誉的退役军人,我们可以做到贷款额度可以更高,更加优惠,贷款上限可以达到1000万元。砀山县自今年实施退役军人创业贷以来,已发放创业贷500万元。
砀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东强介绍,有贷款需求的支持对象向所在乡镇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在8家承办银行中自主选择1家意向银行。在接到申请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真核实其退役军人身份,在日常联系、了解支持对象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情况基础上,针对性开展信贷政策解读、金融风险提示等,并及时将有需求的支持对象名单推送给承办银行。目前已推送有贷款需求对象100人。创业贷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张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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