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时俱进完善了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以《条例》为约束,继承和发扬好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为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贡献先锋力量。
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过好“紧日子”。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在全党范围内自上而下掀起“勤俭节约”之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内容,从严从紧规范好自身行为,时刻“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坚决杜绝“车轮上的腐败”“舌尖上的浪费”“会所里的歪风”等突出问题,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坚持提质增效,科学打好“小算盘”。要进一步抓好财政资金的科学统筹规划,严格控制资金支出,让每一笔资金都有专属的“用武之地”。通过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健全预算执行监管机制等方式,不断实现财政资源管理使用的程序化和规范化,科学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同时,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防“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半拉子工程”,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办实事、促发展、保民生上,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坚持实事求是,切实用好“手中权”。《条例》中明确指出: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这要求党政机关在策划和组织公务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公务活动相关规定,做到提前科学谋划,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需求和实际情况。要通过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取消“无意义”“搞排场”“纯应酬”系列公务活动,让更多的资源投入到真正重要的工作中去,真正做到一手抓“科学合理、务实节俭”,一手抓“工作高效、服务为民”。
(汪佳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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