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日前,该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多部门共同制定印发《安徽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构建土壤污染全链条防控体系,为全省土壤生态安全筑牢防线。
该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
治理土壤污染需从源头落实,该方案覆盖四类源头防控任务: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调整农用地分类边界,严格“一住两公”用地准入,将地下水风险管控纳入分区体系;加快产业绿色化转型,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完善项目审批机制,强化动态监管;推动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将涉重金属企业纳入强制审核范围,强化气态及粉尘等无组织排放、防渗漏等审核及监管要求,把污染风险管控作为园区认定重要内容;加强未污染土壤保护,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此外,方案还明确将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壤环境管理多源数据共享,形成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一张图”。采取卫星、遥感等方式持续监测重点建设用地、优先监管地块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防范违规开发利用和违规种植。根据生态环境部部署,2026年底前,启动我省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2027年底前,启动我省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依法打击土壤污染违法行为,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研究,推动相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发挥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作用,稳妥推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环境责任保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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