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和省司法厅工作要求,在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根据药品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权责清单以及《安徽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指导意见》,梳理22项检查事项,规范制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比例、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和涉及的其他执法机关,从源头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二是有序有力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依托安徽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安排机制,统筹检查时间,最大程度提高检查效能。根据司法部发布的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制定涉企行政检查通知书和涉企行政检查方案文本,并将合规性指导纳入检查方案的重要内容。
三是推行“监督+服务”模式。出台《关于在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推行“监督+服务”模式的具体举措》,坚持将服务贯穿药品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注重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管,构建监管服务一体化的新机制。
四是开展案卷抽查核查。综合考虑选取省内3个市(县),对2025年1~4月已办结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覆盖”评查。案卷评查遵循统一标准,从实体、程序、裁量、证据、文书等方面逐案进行评查,同时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关注的“四乱”问题一并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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