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记者 张发平)“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12月10日,记者从马鞍山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马鞍山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近期经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获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安徽省首部市级城市更新专项法规,标志着马鞍山市城市更新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新阶段。
《条例》共5章23条,围绕“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如何保障”等核心问题,构建全流程规范体系。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介绍,当前该市城镇化率达74.4%,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重要时期,制定《条例》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法治举措。
《条例》突出“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原则,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明确加强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街区等保护活化。同时,将“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作为城市更新的基本要求,优先补齐社区医疗、教育、养老、文化等服务短板,并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给予规划弹性支持。
在实施机制上,《条例》确立“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属地落实、社会参与”工作机制,明确市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职责,鼓励所有权人自主实施更新,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此外,还创新规划管控“弹性机制”,允许建筑规模在片区内乃至跨片区统筹,强化存量土地混合利用和用地保障,建立多元资金渠道与税费优惠机制。
据悉,下一步该市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化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与绿色发展,努力建设更有温度、更具活力、更富魅力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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